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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证可以作为证据吗?

人证可以作为重要证据,但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规定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六章 证 据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人证算不算证据?

人证当然算是证据。证据在审理案件中至关重要,它决定着整个案情的来龙去脉,证据包括物证,人证等。

人证是相对其他证据来说是很直观的证据,也是很重要的证据,但是,人证的证据也不是全部会被采纳,需要经过其他证据一起才能被采纳,因为人可能会被收买或者恐吓,作出伪证。

人证属于哪个部门?

不属于任何一个部门。

人证是一个法律名词,“物证”的对称。在司法实践中把与人的意识活动有关的证据统称为人证。

人证实际上就是让证人出庭作证的一种活动。所谓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凭借证人的证言来查清案件事实为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视,也是各种诉讼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形式。证人出庭作证是自愿的,不能强迫。

请问人证可以作为证据证明我和店里存在劳动关系吗?

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如果你自己那份丢失了,可以从公司复印那一本,并且签字盖章即可。如果公司不提供那份合同,而你自己的也弄丢了,就需要补签劳动合同,或者想办法证明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了。

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只有口供人证没有物证可以定罪吗?

只要有口供没有物证也是可以定罪的,但是口供必须有足够的人员和当事人可以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发生才可以定罪,一般办案机关对只有口供没有物证的案件大多数情况下会保持谨慎态度,一般会尽最大努力找到物证,才能保证定罪的准确性。

民事诉讼没有物证只有人证可以吗?

  证人证言也是证据的一种,只要查证属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考勤记录证据如何获取?

第一,如果想收集指纹打卡机里的记录,要么你在公司有认识的行政部同事可以帮助你,要么你就只能找机会自己下载。

第二,如果是钉钉等三方软件来打卡,我们只需要去考勤专栏把自己的考勤记录下载下来就可以,或者去截图保存在手机里也可以。

我能把对方提供的证据写入我的证据目录吗?

  按实际情况,对于人证,作为证据,当然要写在证据目录内。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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