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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证和证人证言是一回事吗?人证可以时独立证据吗?

简单理解,人证和证人证言是一码事。一般情况下不能成为独立的证据。

一、人证和证人证言:

人证,就是指的能够作证的知情人、见证人。而人证要成为证据,必须出具书面材料或者录音材料,如果不出具书面材料或者录音材料,就不能成为证人。证人出具的书面材料或者录音材料就是证人证言。人证就是以证人证言的形式存在的,没有证人证言,就不存在人证。

二、一般情况下证人证言不能成为独立证据:

作为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说明问题,能够印证某一事实的存在性,与客观事件的发生有着必然联系。必须能够反映客观真实性。这其中包括直接证据和旁系证据。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证相关联,直接就可以说明问题、证实事实。旁系证据则需要与相关其他证据并联、串联在一起使用,起到一种辅助证据的作用。如果不能与事实本身相关联,则没有证据价值。

三、《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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