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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重要证据丢失如何处罚?

《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第七条 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不遵守档案工作制度,导致档案损毁、丢失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罚款下限:500 元

罚款上限:100000 元

备注:1.损毁、丢失档案可以修复或追回,非主观故意且未造成危害或危害轻微的,给予警告,不予经济处罚; 2.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定期10年(短期)档案的, 给予警告,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 3.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定期30年(长期)档案的, 给予警告,对单位处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对个人处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4.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永久或民国档案的,给予警告,对单位处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5.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革命历史档案或清代及清代以前档案的,给予警告,对单位处10万元,对个人处5000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 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罚款,对个人处以三千元以上罚款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后三日内提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检察院隐瞒重要证据是属于刑事犯罪还是行政违法?应当交由哪个部门处理?对应处罚措施是什么?

1,刑事犯罪,涉嫌滥用职权。

2,向上一级检察院反映,或者向同级政法委反映。3,处罚措施是,相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由上级检察院移交同级其他检察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处理,或者由上级检察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处理;达不到犯罪的,由上级检察院纪律检查组处理,违纪严重的报告组织部进行行政处分;轻微违纪的内部处分,更换工作岗位。

刑事证据的历史形态有哪些?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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