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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国土执法流程?

(1)表明身份。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应当首先向当事人出示其必要的执法身份证件。

  (2)说明理由。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应当场向当事人指出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事实并提出证据,说明违反了土地、矿产法律法规的哪项条款,依照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哪项条款应当给予什么样的处罚。

  (3)听取意见。国土资源管理执法人员在说明理由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违法的事实或者法律依据是否有争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

  (4)制作现场笔录。国土资源管理执法人员应当把现场调查取证所查明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及证据记录在案,填写预定格式的现场笔录。

  (5)做出处罚决定。国土资源管理执法人员根据所掌握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的后果等因素,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向违法的当事人交待其诉讼权利。

  (6)送达。当场处罚决定书应当一式两份,一份交付被处罚人;另一份由行政机关留存备查。

  (7)执行。当场处罚由于比较轻微,对当事人影响不大,一般都能够当场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执法人员应当开据财政机关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8)备案。国土资源管理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向所属的国土资源管理机关备案。

如何做好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在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矛盾日显突出,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屡有发生的今天,国土资源部门必须用全新的观念和战略的眼光,下大力气培养和造就一支“敢于担当、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履职规范、清风正气”的敢执法、会执法、能执法的高素质执法监察队伍,来维护正常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保障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就是要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要求执法监察队伍必须以高度的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以文明执法的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向社会展示良好的形象。“内强素质”就是指在完善执法队伍专职化、执法管理目标化、执法行为合法化、执法文书标准化、学习培训制度化、检查监督经常化的基础上,加强队伍素质训练,逐步达到管理规范化、办公自动化、执法制度化、办案程序化的现代化管理模式,同时,我们还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总抓手,把队伍行风建设作为主线,贯穿于执法监察工作之中,常抓不懈。以维护执法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推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事业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首先要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就是要把法执监察目标明确到岗到人,严格考核实行政效挂钩,把执法目标和岗位责任制完成情况与执法津贴发放结合起来,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评定格和奖励的主要依据。约束机制就是要依据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工作原则,规范和约束监察队伍、人员的行为。其次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岗位责任制、错案追究责任制;完善评定考核制度、动态巡查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检查监督制度等。按照“精通业务、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执法”的要求,不断加强执法监察人员的训练,严格执行监察人员的考核培训制度,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中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机制,努力实现依法行政、依德行政。

三、落实责任、明确职责。执法监察部门加强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把工作划分到具体责任人,实行人员分组包片,包目标任务,努力做到人人有任务,个个有压力,推动执法工作有效运行。

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十大流程?

1.违法线索发现

(1)举报发现。通过12336举报电话、举报信件、网络举报等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2)巡查发现。按照巡查工作计划确定的时间、路线、频率,巡查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3)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或者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4)媒体反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5)上级交办、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督办或者其他部门移送、转办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6)其他渠道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2.线索核查与违法行为制止

线索核查的主要内容

(1)涉嫌违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涉嫌违法的基本事实;

(3)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

(4)是否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

核查过程中,可以采取拍照、询问、复印资料等方式收集相关证据。

违法行为制止

发现存在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执法监察人员应当向违法当事人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告知其行为违法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3.立案

立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立案:

(1)有明确的行为人;

(2)有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

(3)依照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4)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

(5)违法行为没有超过追诉时效。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立案前违法状态已经消除的,可以不予立案。

立案呈批、确定承办人员

核查后,执法监察工作机构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填写《立案呈批表》,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符合立案条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

批准立案后,执法监察工作机构应当确定案件承办人员,承办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承办人员具体组织实施案件调查取证,起草相关法律文书,提出处理建议,撰写案件调查报告等。

4.调查取证

办案人员应当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调查取证时,应当不少于二人,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执法证件。

土地违法案件证据范围

(1)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2)询问笔录;

(3)地类及权属证明材料;

(4)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

(5)现场勘测材料,包括勘测笔录、勘测定界图、勘测报告等;

(6)违法地块现状材料,包括现场照片、视听资料等;

(7)土地来源资料,包括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预审、先行用地、供地等相关审批材料、土地取得协议或者合同、骗取批准的证明材料等;

(8)项目立项、规划、环评、建设等审批资料;

(9)破坏耕地等农用地涉嫌犯罪的相关鉴定材料;

(10)违法转让的证明材料,包括转让协议、实际交付价款凭证、土地已实际交付证明材料、违法所得认定材料;

(11)违法批地的证明资料,包括批准用地的文件、协议、会议纪要、记录等;

(12)需要收集的其他材料。

5.案情分析与调查报告起草

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办案人员应当对收集的证据、案件事实进行认定,确定违法的性质和法律适用,研究提出处理建议,并起草调查报告。

6.案件审理

审理内容

审理内容包括:

(1)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2)违法主体是否认定准确;

(3)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确实、充分;

(4)定性是否准确,理由是否充分;

(5)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

(6)程序是否合法;

(7)拟定的处理建议是否适当,行政处罚是否符合自由裁量权标准;

(8)其他需要审理的内容和事项。

审理方式

一般案件由执法监察内设审理机构或者审理人员负责组织,采用书面或者会议方式进行审理,提出审理意见。

重大、疑难案件由执法监察工作机构负责人组织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召集有关职能机构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会审。

(1)依法需要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的;

(2)经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需要重新作出行政处罚的;

(3)经过听证程序,需要对拟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实质性修改的;

(4)案情复杂,难以定性的;

(5)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认为应当进行会审的。

7.作出处理决定

案件经审理通过的,承办人员应当填写《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附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审理意见,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确有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对于单位、个人违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或者违法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3)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予以结案;

(4)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予以结案;

(5)因不可抗力终止调查的,予以结案;

(6)对于违法事实不成立、违法行为已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的,予以撤案;

(7)依法需要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行政纪律责任的,移送监察、任免机关;

(8)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9)对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混乱的,作出限期整改、加强监管的具体决定;对国土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管理和完善政策的具体要求。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8.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生效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将其内容在门户网站公开,督促违法当事人自觉履行,接受社会监督。

9.结案

符合结案条件的,承办人员应当填写《结案呈批表》,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结案。

结案后,有关部门开展与本案相关的强制执行、刑事责任、行政纪律责任追究等工作,需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配合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10.立卷归档

办案人员应当将办案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及时整理装订成卷,并按照规定归档。

如何加强国土资源执法队伍建设?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只有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树立国土资源执法权威,创优国土资源执法环境,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落实改革措施,夯实严肃执法的根基。一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文件的要求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县市一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人事制度改革, 配优班子,调优人员,强化职能,将执法人员工资和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二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文件的要求狠抓落实。尽早出台加强执法监察专业队伍建设的具体规定,并按照要求配备车辆、摄像机、电脑等办案设备,兑现执法人员办案补贴,稳定执法队伍。三要多方努力,积极争取省以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垂直管理,保持队伍的相对独立性,将执法监察大队全体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二)强化学习培训,提高队伍执法的综合素质。一要创新学习形式。制定宣传学习培训规划、计划、方案和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家讲解与集体讨论相结合,采取看、听、讲、谈、写等多种方式激发学习兴趣,营造学习氛围。特别是可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案件分析研讨会的形式,二要拓宽学习内容。不仅要学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用地用矿报批供应登记发证、规划计划、勘测评估等业务知识,还要学习经济知识和社会学、心理学、交际学、逻辑学、口才学等知识,更新观念,开阔视野,提升境界,以适应新的执法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三要注重学习效果。既要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强化学习考核,更要注重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学习时善于联系实际,工作时善于理性思考,全面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使正确的执法理念在实践中得以升华,让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成为自觉行动。(三)协调各方关系,增强执法的合力。一要加强内部联动。进一步健全违法案件立案、处罚、结案的集体会审制度和案件查处工作职责,明确执法办案的程序和单位内部各科室、各队所协作配合的具体责任。对经会审立案查处处罚的案件,处罚未执行到位的一律不结案,一律不完善相关手续,一律不发放用地用矿通知书和证书,防止以查处代补办,以罚款代执行,随意降低处罚标准。二要加强横向联动。明确界定国土资源违法、违纪、犯罪三类行为及对应移交的部门、标准、程序和处理时限,争取协调制定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办案不协作、不作为责任追究办法,防止出现“移送成功,处理成空”的现象。三要加强纵向联动。明确界定省、地、县(市)三级对违法行为查处的权限、标准和要求,建立动态巡查情况定期上报、违法案件查处报备、结案报核制度,对大案要案公开联合挂牌督办,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的威慑力。同时应借鉴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加强上级对下级执法监察工作 的指导,定期开展培训学习,并在各县市抽调人员异地交流办案,分别代表市州局行使执法办案、检查督查的职责,提高办案的抗干扰能力。(四)强化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 *** 。要确保依法行政,必须强化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的监督。一是要加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监督。二是要推行查案全程监督制度,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要推行办案跟踪卡制度,由当事人在结案后,对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评判,填卡交本系统的纪检部门处理。四是要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办错案的责任人员。五是要建立国土资源执法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和举报接待室,及时处理群众举报的国土资源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六是要严肃查处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清除 *** 分子,纯洁队伍。七是要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国土资源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职权。(五)创新工作机制,树立执法的权威。一要明确执法工作责任制。制订出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局长负责制的具体规定,确保各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能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同时,建立并实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动态巡查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全面强化执法监察工作责任。二要创新事前防范,全程监管工作机制。逐级健全执法监察信息网络和监控体系,定人员、定时间、定区域、定责任开展动态巡查,实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确保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防范、早制止、早处理。同时,加强执法监察队伍与用地报批、供地管理、地籍、地矿等科室的工作配合,对用地用矿行为提前介入,全程监管,确保及时发现隐性违法行为。上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也应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强化监管。三要落实执法考核奖惩机制。既要在本级国土资源系统内部严格考核各单位、各位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支持执法、配合执法的工作情况,又要加强上级对下级执法工作的检查考核,并严格按照考核情况实行奖惩。坚决对违法案件查处不力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暂停该地区用地用矿审核报批,通过硬考核、硬奖罚、硬落实提升国土资源执法权威。(六)以制度建设为平台,注重从源头上防治 *** 行为。一是要健全岗位责任制度。依法规范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的职责和权限,防止滥用权力,坚决纠正各种不规范的做法。二是要建立有关规范国土资源执法人员职务行为的制度。三是要建立规范国土资源执法人员与当事人关系的制度。禁止接受当事人的请吃送礼等。四是要建立执法人员日常行为的约束规范。建立对重大事项和收入申报制度。建立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制度、信息公开查询制度、进场操作制度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土地市场监管等四项配套管理制度。对涉及土地利用规划审批、供地项目审批、规费减免、资产处置、重大违法案件处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实行集体内部会审。内外并重,强化内部监管,对履行职责、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和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和任前谈话。同时注重外部约束,在基准地价更新、土地开发整理、土地调查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都主动邀请市纪委、财政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取得较好效果。(七)以基层建设为抓手,夯实国土资源工作基础。基层国土资源所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前沿,是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市局要按照“以人为本、多方筹集、稳步推进”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用于基层所建设,力争全市100%国土资源所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场所,80%国土资源所有巡查车辆、配备电脑和打印机,实现了与市局的网络互联。同时,高度重视软件建设,形成了一套形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和考核机制,在依法行政、服务群众中发挥出窗口作用,大多数国土资源所在地方考评中名列前茅。再其次要争取 *** 支持,增加乡镇所人员编制,同时要着力加强对村级信息员的监督和管理。

土地执法程序?

1是简易程序,表明身分,现场发现土地,资源矿产违法行为时,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应当首先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表明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说明理由,执法人员应当场向当事人说出他的违法行为的事实和证据,己经违反了法律条款,2是一般程序,受理和立案,巡查发现及上级交办,

行政执法标准?

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如下:

1、合法行政

2、合理行政

3、程度正当

4、高效便民

5、诚实守信

6、权责统一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尼害程度相当。

土地行政执法的法律特征?

土地行政执法   土地行政执法是指国家地政部门,依照土地法律、法规采取的具体的直接影响相对一方权利义务的行为,或者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 土地行政执法是指国家地政部门,依照土地法律、法规采取的具体的直接影响相对一方权利义务的行为,或者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

全国土地卫片执法从哪一年开始的?

土地卫片执法从2009年开始。

当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结束,正在建立各级土地利用形状数据库。国土部利用遥感卫星图片制作了县区级一张图,在二调成果的基础上开展了年度变更工作,对违法用地同步开展卫片执法,土地执法工作进入了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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