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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可以要求民事赔偿情况有哪些呢?

1、根据刑诉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 *** 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据《刑诉法》解释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的规定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通过此法条可以看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优先使用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刑事司法解释的已有规定,再加上《刑诉法解释》颁布晚于《侵权责任法》,其中的相关民事诉讼方面的内容是新法;相对于《侵权责任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的规定是特别法,以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从实体上判决赔偿范围应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即《刑诉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被害人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的规定,应不包括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此“二金”应在调解范围内,而不是判决的硬性规定。

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及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均无法获赔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但可以通过与对方调解、和解等方式协商具体的赔偿金额,这是不受法律约束的。

处理死亡赔偿金时当事警察可以处理吗?

处理死亡赔偿金时当事警察不可以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如果对赔偿有争议或者拒不赔偿,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刑事案件判决后受害人可以再提民事诉讼赔赏吗?

根据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两金一费”)也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2012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

根据物质损失

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55条也规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

,以及

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

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

;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

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根据上述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两金一费”已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赔偿范围。之所以不再支持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两金一费”,主要考虑点有:

第一,附带民事诉讼不应当适用与单纯的民事诉讼相同的标准。

上文笔者已谈了此问题,不再重复。

第二,如果单纯按照民事诉讼的标准进行判决,往往导致“空判”,执行还难到位,实践中大部分案件的被害人还是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第三,不支持“两金一费”,意在鼓励被告人与被害人进行和解,人民法院努力进行调解,尽可能帮助被害人挽回损失,化解社会矛盾冲突。

第四,在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的适用上,刑事诉讼法优先于侵权责任法。

应当说明的是:虽然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并不包括“两金一费”,但若被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两金一费”,法院是否支持呢?根据新刑事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答案应是否定的。但司法实践中却出现了明显的矛盾,附带民事不支持,单独提起却支持的现象。笔者,当年从事刑事审判期间,对此深感困惑。

附带民事诉讼与没有附带民事诉讼区别?

附带民事诉讼发生在刑事案件中,属于刑事诉讼中附带提起的民事诉讼,而普通民事诉讼只是单纯的民事案件。二者区别联系简要总结这么几点:

1、 附带民事诉讼中通常不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普通民事诉讼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2、 对刑事案件中当事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会调解先行,调解范围和数额为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不受其他限制,若调解不成而由法院判决,判决金额不得包含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但对因驾驶机动车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除外;

3、 刑事案件中当事人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另行提起诉讼的,同上处理方式。

可以明显看出,法律对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责任明显轻判,理由无非这么几个:首先,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属于打了不罚、罚了不打;其次,减轻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及其亲属的经济压力,一个人犯罪其他人还要生活,这充分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第三,之所以对驾驶机动车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可以判赔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是因为该赔偿金通常由保险公司承担。法律在照顾被告人的同时也为安抚被害人想尽了一切可能。

刑事案件死亡赔偿标准?

故意杀人罪的赔偿金额 故意杀人罪需要承担两种责任,一种是刑事责任即定罪量刑,如无期徒刑,另一种是民事责任,就是对死者的人身损害进行赔偿。

需要赔偿的主要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故意杀人罪的认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中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1、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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