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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上诉状为什么要经过一审法官?

刑事案件上诉一趟为什么要经过一审法官宣判后才知道,案犯对判决服不服的问题。没有一审法官的审判决定,不知道他自己犯下的事有多严重。在规定时间内上诉是宪法赋予公民应有的权利,我国的司法程序是这样规定必须经案发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过后才可以依法上诉!

刑法不上诉什么意思?

第一,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诉讼活动。

第二,刑法属于实体法,刑事上诉属于程序,存在于刑事诉讼中,受刑事诉讼法的约束,不受刑法调整。

第三,刑事诉讼中的不上诉,是刑事诉讼当事人行使自己诉讼权利的一种表现,意味着不上诉人对一审判决、裁定的接受与认可。

第四,当事人不上诉,仅代表该不上诉人对一审判决、裁定的接受与认可。一审判决、裁定是否发生法律效力,还取决于其他诉讼当事人是否提起上诉,以及公诉案件中检察机关是否提出抗诉。

刑事上诉是审全案还是只是上诉人的?

刑事案件如果有不止一个同案被告人,只要有一个人上诉,那么全案都进入二审程序,对全案进行审理,这是有法律明确规定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刑事简易程序上诉高院多久立案?

1、刑事案件,一般是1个半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般是3个月。

2、上述期限不包括检察院“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为由,提出延期审理的期限,以及精神病鉴定的时间。

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零九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后程序如何走?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向检察院移送起诉后,检察院会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处理:   

1、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2、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果检察院决定向法院起诉的,则法院会在受理检察院的起诉后,依法进行审理,并根据审理情况进行判决: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3、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刑事案件当地 *** 局受理吗?

*** 局没有权利干涉司法案件。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 *** 问题的意见》提出:实行诉讼与 *** 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 *** 事项从普通 *** 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级 *** 部门对到本部门 *** 的涉诉 *** 群众,应当引导其到政法机关反映问题;对按规定受理的涉及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涉法涉诉 *** 事项,收到的群众涉法涉诉信件,应当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所以, *** 人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应由司法机关按法律程序处理,各级党政部门不予受理, *** 人应到上一级法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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