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刑侦大队能作出立案决定吗?

刑侦大队不能作出立案决定。立案是刑事案件侦查活动中的第二个环节,每一起刑事案件都要经过受案、立案、逮捕、起诉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才能立案侦查,刑侦大队属于公安机关的侦查部门,没有决定立案的权力。萊垍頭條

2022刑事立案量刑标准规定?

  量刑时,应当依照刑法规定的量刑原则和要素,结合本意见规定的量刑基准、量刑要素、量刑适用规则、量刑方法,决定被告人的刑罚。量刑应与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内进行。

量刑应当实现在地域和时间上的均衡。不同时期、不同法官之间对犯罪构成要件、量刑要素相同或相似行为的被告人作出的量刑结果应当基本平衡。对被告人的从轻处罚,应以分则规定的量刑要素所决定的刑罚为基准,再依据所具有的从轻的量刑要素比率确定宣告刑。充分考虑所犯罪行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决定从轻处罚的幅度,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刑。

不得将多个从轻量刑要素合并为减轻量刑要素。对被告人的从重处罚,应以分则规定的量刑要素所决定的刑罚为基准,再依据所具有的从重要素及本意见确定的从重比例,综合决定宣告刑。

发现案源后多长时间立案?

应当在二十四小时立案,特殊或者重大刑事可以延长到三十天。條萊垍頭

《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不论是否有管辖权,都应当接受并登记,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不得以管辖权为由推诿或者拒绝。垍頭條萊

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难、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线索,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日。頭條萊垍

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者书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指定期限以内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十五日以内立案侦查。萊垍頭條

扩展资料:萊垍頭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二编相关规定,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萊垍頭條

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頭條萊垍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其材料来源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获得的犯罪线索;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犯罪人的自首垍頭條萊

。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頭條萊垍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后,移送材料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至迟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在三十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情况特殊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三十日作出决定。條萊垍頭

立案三要素?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断。萊垍頭條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例如,无责任能力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或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及履行有益于社会的业务上的行为。再比如盗窃没有达到当地盗窃刑事案件立案的标准,这也不能立案。萊垍頭條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能立案。萊垍頭條

公安局自己可以立案吗?

公安局自己不可以立案。刑事案件应由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立案。一般而言,不同的刑事案件需要到不同部门立案,如果自诉案件,那么只能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公诉案件可以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市公安局报警处理。所以公安机关不能自己立案。垍頭條萊

刑事立案前犯罪嫌疑人怎么处置?

立案前是不能够抓人的。

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先审查立案后,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紧急情况下,对于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或者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情形的,依据法律规定,可以采取拘留措施。

那么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什么呢?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发生。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

2、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属于公安机关自己的管辖范围。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

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流程?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流程是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受理案件并进行初查,经初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依法制作不予立案决定书并通知受害人或报案人。刑事案件不予立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经过初查,确认没有犯罪事实或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对受害人或报警人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頭條萊垍

你可能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