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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有什么区别?

直接选举就是每个人都有权直接投票,而间接选举就是民众选代表让那些代表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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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选举 和间接选举的区别是什么?

(1)范围不同

直接选举的范围是不没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 (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间接选举的范围是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

(2)方法不同

直接选举是选民直接选出人大代表;间接选举是下级人大选出上级人大代表。

(3)后果不同

直接选举更能代表民意,比间接选举更完备一些。

(4)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在选举程序上也有所不同

例如,直接选举有划分选区和选名登记,间接选举则没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有什么区别

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①直接选举是指有选举权的人直接参加选举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

②间接选举是指有选举权的人通过选出的代表进一步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

2、形式不同

①直接选举由选民按选区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组 *** 员;

②间接选举在由选民按选区选出本级人大代表的基础上,再由这些代表依法投票选举产生本级国家机关组 *** 员和上一级人大代表。

3、对象不同

①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均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产生,还有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人、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组 *** 员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均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产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接选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间接选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什么叫做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直接选举:即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 表。根据选举法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和设区市级人大代表,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扩展资料:

选举制度经历了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20世纪50年代

1953年我们制定了选举法,1954年有了地方组织法。就选举制度来说,这两部法律有一个分工。选举法顾名思义是选人大代表的法律,是规范选代表的。

地方组织法是规范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上选举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法律。另外,还有全国人大组织法,这三部法律是新中国的首批涉及选举的法律。

新中国初期的选举制度有一个特点,就是借鉴了苏联的经验。20世纪50年代的选举,就选举的民主程度来说低于现在,典型的是没有差额选举,另外,直接选举的级别仅限于乡镇。当时我们没有搞差额选举,一方面是学习苏联,另外也是自己经验不足。

第二个阶段就是1979年修改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

这次修改面很大,一个进展是把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一律变成了差额选举。我们的选举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所谓直接选举,是县乡的人大代表由选区里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确定的差额是三分之一到一倍。

就是说,选一个代表的话得有两个候选人;如果选两个代表,至少有三个候选人;选 *** 至少有四个候选人。设区的市、省和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是间接选举,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这个差额也明确了,必须达到五分之一到二分之一。

比如一个省要选100个代表,最低差额要有20个,在120人中选100个。就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经过几次修改,规定了在代表大会上要有两个渠道提名。一是主席团提名候选人,另一个就是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候选人。

开始是上下规定的都是10人以上联名,后来大家反映不合理,就设一个台阶,省级人大代表想另外提名候选人得30人以上联名,设区的市20人以上联名,县乡还是10人联名。

领导人正职的选举,规定了原则上要差额,如果提不出别的候选人可以等额。另外,领导人副职必须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一到三人。如果两个渠道代表提名的多,超过了法定差额率,就要进行预选,预选出来的正式候选人也必须是差额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有什么区别?

直接选举就是一人一票选出来获胜者

间接选举就是先选出代表,代表再投票选出获胜者

等额选举就是当选人和候选人数量一致

差额选举就是候选人大于当选人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区别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两者是相对而言的,由选民按选区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组 *** 员的选举,叫直接选举。在由选民按选区选出本级人大代表的基础上,再由这些代表依法投票选举产生本级国家机关组 *** 员和上一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叫间接选举。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作为一项原则,在我国具体表现为,按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 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均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人、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组 *** 员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均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范围不同

直接选举的范围是不没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 (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间接选举的范围是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

(2)方法不同

直接选举是选民直接选出人大代表;间接选举是下级人大选出上级人大代表。

(3)后果不同

直接选举更能代表民意,比间接选举更完备一些。

(4)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在选举程序上也有所不同

例如,直接选举有划分选区和选名登记,间接选举则没有。

直接选举:选民→代表或领导人

间接选举:(选民)代表→代表(代表团)→人大代表或领导人

如此看来,间接选举无非比直接选举多了一道程序,就单纸上谈兵来讲,直接选举似乎比间接选举更简单易行,然而,事实正好相反。在当今世界上,由于受“国土大小”和“国民众寡”因素影响,在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中出现了这样的一种共识,有相当多的人承认疆域之大,人口众多对一国实行全民性直接选举即普选的困难性。这种困难性其实包括:选举组织的困难性、选区划分困难性、候选人宣传的困难性、发放回收选票的困难性、统计的困难性等等,这其实也就是整个选举过程的困难性。

间接选举无须像直接选举那样进行大范围的划分选区、选民登记、设投票站等。

间接选举总体操作程序会比直接选举简单些。

结论:间接选举的优缺点

间接选举是一种缓和、渐进式选举方式,而选举的目标是为了获得选举民主,间接选举虽然比直接选举来得曲折,但仍然不失民主的韵味。

总结: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区别是什么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区别是什么意思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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